紙引未來
 
當前位置: 首頁 ? 資訊 ? 印刷新聞 ? 正文

國務院印發《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》

放大字體??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:2016-11-01??來源:互聯網??作者:紙引未來??瀏覽次數:652
核心提示:
訊:經李克強總理簽批,國務院日前印發《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決定于2017年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。


  《通知》指出,全國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,是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。根據《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》規定,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,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、行業和地區分布情況,了解主要污染物產生、排放和處理情況,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檔案、污染源信息數據庫和環境統計平臺,對于準確判斷我國當前環境形勢,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政策、規劃,不斷改善環境質量,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,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生態環境短板具有重要意義。


  《通知》明確,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,時期資料為2017年度資料。普查對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。包括:工業污染源,農業污染源,生活污染源,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,移動源及其他產生、排放污染物的設施。普查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信息、污染物種類和來源、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情況、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等。本次普查的具體范圍和內容,由國務院批準的普查方案確定。


  《通知》強調,為加強組織領導,國務院決定成立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,負責領導和協調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環境保護部,負責普查的日常工作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協調落實相關工作。本次普查工作經費,按照分級保障原則,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。中央財政負擔部分,由相關部門按要求列入部門預算。地方財政負擔部分,由同級地方財政根據工作需要統籌安排。


  《通知》要求,污染源普查對象有義務接受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、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,并如實反映情況,提供有關資料,按照要求填報污染源普查表。任何地方、部門、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遲報、虛報、瞞報和拒報普查數據,不得偽造、篡改普查資料。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,對普查對象的技術和商業秘密,必須履行保密義務。

 


?



【免責聲明】

1、紙引未來發布此信息目的在于傳播更多信息,與本平臺網站立場無關。

2、紙引未來不保證該信息(包括但不限于文字、數據及圖表)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、真實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、及時性、原創性等。

3、如有侵權請直接與作者聯系或書面發函至本公司轉達,及時給予刪除等處理。

?
[ 資訊搜索 ]? [ 加入收藏 ]? [ 告訴好友 ]? [ 打印本文 ]? [ 違規舉報 ]? [ 關閉窗口 ]

?
0條 [查看全部]  相關評論

?
推薦圖文
推薦資訊
點擊排行
 
东山县| 卢氏县| 深泽县| 昭通市| 安新县| 崇仁县| 海盐县| 泰来县| 顺昌县| 右玉县| 轮台县| 武穴市| 塔城市| 孝义市| 延安市| 正蓝旗| 诸城市| 锡林浩特市| 鹤壁市| 永寿县| 白山市| 潢川县| 贵定县| 景泰县| 磐石市| 高阳县| 杭锦旗| 丰原市| 凯里市| 庄浪县| 竹山县| 徐闻县| 和林格尔县| 乌审旗| 绥德县| 枣庄市| 浑源县| 茂名市| 北京市| 长丰县| 华宁县|